事。
我十五岁的时候遇到了夏天。
她说我一定是爱上周沿江了。
我说你简直是在放屁。
我言之凿凿,我怎么可能会爱他?他是一个硬邦邦的男人,而且还是我的亲生哥哥。
夏天向来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女孩,宽松的校服外套下是贴身的碎花洋裙,毫不介意地展示自己丰盈的身体和柔软的赘肉。
我觉得她这样很可爱,但不代表我觉得她的疯话也可爱。
她用那双琥珀色的瞳孔看着我,问,“那如果你不爱他,可以和我谈恋爱吗?”
我吓了一跳。
夏天说,她觉得要和我谈恋爱,最大的阻碍就是周沿江,但是既然我死鸭子嘴硬,那么她很乐意接收一下我。
我只是犹豫了几秒钟,然后说,好。
我觉得夏天其实不喜欢我,至少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我也觉得我不喜欢周沿江,至少不是那种恋人之间的喜欢。
夏天说我对于我不喜欢的人的感情状况能看得很透彻,遇到自己的事就抓瞎了。
我一开始当她在放屁,但是在我们私奔失败被警察叔叔遣送回家并被记者报道登报的那一天,我发现夏天很可能没有骗我。
那天我和夏天像是两只斗败的小公鸡,坐在警察局的长凳上等待家属认领,然后我眼睁睁看着周沿江走进来。
穿过玻璃门,慢慢地朝我走过来。
他的每一步都让我觉得很奇怪。
我心里产生一种很微妙的情绪——我不愿意让他看到我这幅样子,我不愿意让他看到我和别的女孩这么亲密。
我不愿意他站得离我那么远,我不愿意他看我的时候表情严肃不带半点笑意。
后来我把这份奇怪心情写在我有生之年第一篇也是唯一一篇日记上,写了洋洋洒洒三千字。我把这看作是个一个秘密——看,我至少还有一点良心,我把它藏起来,不让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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