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自己则来到了乐全家,想要与他商量清晨时候的事情。
乐全今日没有进城,晃着身子来与她开门。听到乐谣将事情说完,他诧异得嘴都合不拢。
没有立刻回应,他上下打量着乐谣,像是完全认不出这个人还是不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要靠全村施舍才能活下来的女孩。
乐谣也不说话,任由他自己去想。
乐全沉默了一会儿,问了她几个细节方面的问题,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道:“有这种事,当然是要搏一搏的……只不过,我手上的钱不多,可能没办法吃下那么多东西。这几天,我想去找找几个好友,我们一起把东西盘下来。”
说完后,他询问乐谣:“你觉得如何?”
“自然是好的。”乐谣肯定道。
说实话,乐全能够这么快同意下来,她其实有些惊讶。
不过乐全还有顾忌:“我这几个好友……跟我一样,这……身体都有些……咳咳。”
他瞥了一眼乐谣:“我听说大生意人都有忌讳,我们这样,这样,会不会冒犯了他?”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全叔在我心目中,一直是有福之人,谈什么冒犯?”乐谣安抚道,“那掌船是个明白人,并不愚昧,全叔不用担心这个。”
乐全于是松了口气:“如此,五日后,我去找你,咱们一起到码头看看。”
乐谣点头应下,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她便与乐全道了别,回到家中。
院门外,荆殊一个大孩子带着江胜乐全几个小孩子,眼巴巴盼着她回来。
乐谣一愣:“都蹲在这里做什么?”
“饿了。”荆殊理直气壮道。
乐谣差点被气笑,绕过他们便回屋开始淘米。
竹筒饭这几日销量好,是不可能给家中消耗的。乐谣煮了些米饭,想了想,又从旁边的陶锅中掏出一只卤猪蹄,片下了肉。
这锅卤料是她这几日一直在熬制的,之前荆殊进城时,她托他买回了许多调料,包括还在被当成药材使用的陈皮八角一类。
当时令乐谣非常震惊的是,她还在荆殊买回来的东西中发现了几株辣椒。但这些辣椒非常昂贵,荆殊买回来三根,价格抵得上三斤八角,根本不能肆无忌惮地使用,乐谣只得把种子细心剥了,当成眼珠子一般在院子里种下。
熬了几天,如今这卤汤也算成了,乐谣尝了一口猪蹄肉,白的软糯如果冻,红的根根分明,除了味道上有些欠缺,口感上已经十分接近她在现代吃过的隆江猪脚。
她满意地将肉片装了盘,出门喊其他人开饭。
几个男孩都是正在生长的时候,胃口很大,但每个人都很有分寸,多吃饭少吃菜,最后肚子都撑了个浑圆。乐阳是最大的受益者,那些碗盘被众人舔得光洁如新,清洗的时候根本不费什么力气。
这几日,有了江胜几人的帮忙,竹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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